卫生部就三聚氰胺限量值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上午好。大家都非常关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引发的乳制品安全问题。10月7日晚,也就是昨天晚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的公告。今天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先生发布上述公告,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院士,现在请王雪凝副局长发布公告。
2008-10-08 10:55: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25号。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从环境、食品包装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人体健康,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以下简称限量值)。现公告如下: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二、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8年10月7日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2008-10-08 10:59:00
请问你们今天介绍的是比较新的标准,以前的标准是什么?今天是1mg/kg,以前是什么?介绍一下有没有关于孩子死亡和病例的新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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